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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中的责任

2023-06-16 16: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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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16 回复

专业分析: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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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人和连带把证人。在借贷合同中,一般保证人只有在债务人无力偿还或者强制执行不能的情况下来替债务人偿还债务;而连带保证人则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均需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即使债务人有能力偿还,债权人也可以只要求保证人还款。当然,无论是一般保证人还是连带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均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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