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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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给对方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结婚证、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2、离婚后原来夫妻单方名下房产需要过户的话,需要双方带着身份证明、房产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过户确权审批表等材料到房管部门办理。
房产证未通过房产中介过户的,必须写明合同条款和违约行为。签订合同时,出卖人房产证上的当事人必须在场。当申请材料准备好后,必须去房地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库存合同。房产过户申请材料提交房产局后,房产过户税交纳后就可以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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