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加名,婚前婚后的区别: 婚前加名: 按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 (一)赠与,夫妻双方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与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办理加名手续; (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申请办理。 婚后加名: 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免征契税、个税和营业税,仅收取房屋登记费和印花税等。 注意:上述前提都是房子贷款已经还清,否则需要先去银行还清贷款,注销掉之后,再拿着房产证去行政服务办理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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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过户属于赠与过户,需要交个税、契税以及公证费。房产过户流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如果房产证只写着一人的名字,但该房屋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即使当时购房是个人出资的,但依据现行法律,房子仍然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除非离婚后办理了房屋析产手续,否则前妻或者前夫仍然是房子的隐形共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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