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未签订劳动合同构成劳动纠纷的证据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仲裁证据包括: 1、工资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 2、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 6、其他人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称为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存在建立形式上的缺陷,但仍然是劳动关系,属于劳动法的调整范围。事实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申诉,有关机构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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