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住房过户需要需要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一起和买家到场签字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房产登记人和共有人无法到场,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指定中介为代理人代替签字办理住房过户手续。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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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的登记人死亡需要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领取完税凭证后换领新的产证。
在房产证登记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该房屋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应当由其继承人按照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开具公证书后,继承人可携带身份证、房产证、公证书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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