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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算解除劳动合同?

2023-09-22 06: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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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9-22 回复

专业分析:

例如:单位不给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算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但是用人单位已不给劳动者发放工资、不给劳动者安排工作岗位,那么就算双方已实际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40、46、47、8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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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合同,若是由劳动者自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一般不给予赔偿;若是用人单位严重侵犯其合法的劳动权益而解约,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1、员工未能通过试用期:在试用期间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的单方面过错; (1)违规: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失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3)侍奉二主: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4)欺诈:劳动者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5)刑责: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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