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与商场签订租凭合同,公司授权公司某位员工,以员工的名义办理营业执照属于挂靠经营。 挂靠经营实际上是一种借用关系,这种借用关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单纯的物的借用关系,其内容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借用资质、证照、经营权,有的是借用被挂靠人的信誉等等。为此,分清挂靠经营的内容,明确其合同目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是正确评价挂靠经营关系的前提。 挂靠方的经营方式是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这表明,就于被挂靠方的关系来讲,挂靠方是一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与被挂靠方地位平等。挂靠方是实体义务的履行者和权利的最终享有者,对经营活动能够独立核算,独自组织实施,是盈亏的终结承受者。
针对签订租凭合同是否需要以员工名义办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工人员一般也需要签订合同,从用人单位开始用工时起,双方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并且需要在一个月内签约;单位逾期不签约的,至多要向劳动者给付十一个月的每月双倍工资。
新员工入职当然需要签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还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则劳动者就有自用工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