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押金的退返事项);二是看合同双方能否就提前解除合同达成意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了解除合同并退还押金;三是按照法定与惯例,一般是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须中止租赁合同,然后结清房租。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因为承租方提出中止合同而押金不退”的话,则应退返押金。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不能随意终止合同。但在一定条件下,双方可提前终止合同,对于承租人来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了解出租人提出提前终止租赁合同须具备的条件或理由,主要有: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将住房转租、转让和转借给他人;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住房从事非法活动,危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3:承租人不遵守合同规定,拖欠房租和水电等费用累计达6个月; 4:承租人违反合同规定,不经出租人的同意擅自改变住房用途; 5:承租人严重损坏住房或住房内的设备、设施而拒不维修和赔偿的; 6:出租人因事先无法预料到的事情而必须收回住房自住; 7:出租的住房由于地震等原因发生重大损坏,威胁居住者的人身安全,且由房管部门书面证明应该改建。 作为承租人,在以下情况下亦可解除合同,但应事先通知并与出租人协商: 1:租赁的住房发生重大损坏甚至有倾倒的危险,而出租人拒不维修; 2:承租人在租赁该住房期间,已建成或购买了自己的住房,不需要再居住; 3:承租人的工作单位迁离城市或新的工作单位距离租赁的住房很远,交通不便,需要重新租赁住房。 值得一提的是,承租人由于第一条原因提出终止租赁合同时,不需给出租人补偿,承租人由于后两条原因需要终止合同的,要给予出租人适当的补偿。 房屋租赁双方的合同关系受《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调整与规范
针对我租的商铺没到期,现在房东要回收,当时没有合同,但是一年房租已经交齐。请问应该这样解决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人不再享有使用权,房东有权收回。 2、承租人如果想继续租赁该房屋,需要与房东重新协商房屋租赁事宜。双方协商不成或者房东不愿意协商的,承租人应当在合同到期后搬离租赁的房屋。
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首先就是要认真阅读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看看有没有违约金的一条约定,如果有的话,那自己就会损失一部分资金,就是自己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难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考虑。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比较: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自然自己的心里是想要把剩余房租要回来的,可如果租房合同中,有违约金的规定,那剩余房租自然是很难全部退回的,一般违约金相对较少,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房租了,不想要剩余房租,这样就可以搬出,主动权在自己一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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