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6-24 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规定》第六条明确: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因此在上下班过程中,如果属于上述情况发生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针对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适用哪种法律条文,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张神兵律师合伙人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近期30天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张神兵律师
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的规定有以下内容:原告或者第三人在提起行政诉讼前已经因为劳动关系争议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的,中止行政案件的审理;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其他。
在民事诉讼中,补正判决适用的情形包括判决书中有笔误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等。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专题
2022.05.25
2022.08.17
2022.06.15
2022.08.19
2022.12.21
网友热门关注
3,002人已观看
1,398人已观看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文件有哪些,适用法律的种类有哪些
如何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
3,277人已观看
453人已观看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