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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怀孕后不适应工作工资怎么计算

2023-01-03 18: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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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1-03 回复

专业分析:

女职工怀孕期间如果不适应原岗位工作,经与劳动者协商可以适当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它能够适应的劳动(也就是说可以调岗),但降薪要慎重了,法定是不能降低其工资的。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 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劳动法》 第17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 第42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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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是产假,当然是三个月,按底薪算。计件按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算。如果是病假,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

张丽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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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工资待遇,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企业女职工,如果单位给上了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机构按规定支付。没有给女职工上生育保险的企业,由企业支付工资。这里说的是基本工资。其他附加工资因各企业经营状况不同,规定不同,是否计发由企业定。而根据《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规定,女职工在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其工资按下列各项之和计发: 1、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为本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与工龄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与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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