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开发商那里经售楼部推荐,购买一套房子。开发商说这套房子甲方已经在2011.5.20日付了全款,但是没办手续,房子一直没装修。如果我想要,开发商帮我协调,和对方说好,分两次交钱,三个月内付清,开发商说交首付时就帮我办理网签,备案。但是交完首付,过去一个月都没有音信。我去查了下,原来交首付之前,房子在2017.5.1已经被法院查封了,开发商没有告知我。 2017.7.31日交的首付款,没有签合同,只有一张收款收据。而且他们把收款收据日期写的是2013.4.28,备注上写的是“原房主与我协议将房子转让给我”我从头到尾都没和甲方见过面,一直都是开发商在中间说的,而且这个房子是因为开发商欠别的公司钱,导致查封,这个小区已经有十套房被查封了,现在还在向外买着。我现在还没有和开发商挑明。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办。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针对买房子没有签合同只有收据只有收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买房没有合同的,可以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已经做完了预售登记,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申请注销,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并且已经办理银行贷款后丢失合同的,还需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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