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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不给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2023-02-16 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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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2-16 回复

专业分析: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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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拖欠民工工资的法律责任有: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经劳动局通知后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农民工的工资报酬;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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