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超六个月的支付疾病救济费.月工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故以上所述项目中的加班津贴不应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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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 相关法律规定,凡是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以及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均应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另外支付劳动者150%、200%或300%的工资。 因此,企业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中不应包括正常工作日的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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