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在国家机关制定、实施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定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宣传、消费指导活动;(三)向行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就该行业的商品、服务问题提出建议,并要求该行业的经营者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四)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广告情况、消费者投诉及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调查、比较和分析,并公布结果,发布消费警示;参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提请法定机构检验、鉴定、测量,或者将投诉转送有关单位处理;(六)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予以揭露、批评,向大众传播媒介披露,进行社会舆论监督;(七)支持或者接受消费者委托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他依法成立的消费者维权组织应当依法开展活动。
针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实行以地域管辖为主、级别管辖为辅、就近受理的原则,需要相关联的消费者协会协助的,相关的消费者协会应当给予协助。消费者应提供与投诉有关的证据,证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受损害存在因果关系,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通过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督管理,制止违法经营,防止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发生; 2、通过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查处各种市场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公平,安全的消费环境; 3、通过对广告的监督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维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合法权益; 4、通过商标管理,查处商标假冒行为,为消费者选购优质商品创造条件; 5、通过制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和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6、指导消费者协会的工作。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