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工伤认定书出来后,单位不配合做劳动能力鉴定,我该怎么办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正常情况下,工伤认定书应当下发给劳动者签收;如果人社局委托单位转交,单位不给的,向劳动部门索要。索要不成的,可以向其主管负责人投诉或者直接向上级省劳动厅投诉,当然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不作为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义务。 2、单位如果不给你盖章,不配合申请伤残鉴定的,在伤情相对稳定了,自己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部门以单位未盖章为由不受理的,同样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劳动部门履行受理义务。
一、核对鉴定结论。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遭受拒绝,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15日内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裁决,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撤销裁决,劳动者在15日内提起诉讼。之后经过一审、二审后获得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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