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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的特征: 一、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即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即有权利和义务双方。 3、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需要符合合同成立及生效条件。 4、买卖合同一般是不要式合同,可以书面也可以以其他形式成立,如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其中,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标的物在法律上呈现出复杂的形式,既可以是已建房屋,也可以是未建房屋,还包括建筑物和社区的公共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标的物所有权的转让以登记为成立条件,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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