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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破产后还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吗

2022-11-17 21:5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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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1-17 回复

专业分析: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从你介绍的情况看,不清楚单位是否已为你办理过社会保险手续,但无论如何,职工要求单位为其办理社保是天经地义的事。建议你们还是要找法院、主管局、社保局查询了解企业破产时与职工社保问题相关的文件资料,应该有个记载。 2、关于人事档案的问题。人事档案丢失后,会给当事人造成很大的麻烦,特别是就业、社保等方面,甚至造成“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二)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五)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外国人的;(六)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七)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监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八)档案工作售货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倍偿损失。《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也有相应规定。 建议你们找当时的管理部门及责任人落实相关情况,若确因这些部门或责任人的责任导致你们的人事档案丢失的,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你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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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如果用人单位在依法破产时尚未支付工资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要优先清偿欠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则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单位破产的,应当向员工支付补偿。单位依法宣布破产的,应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应支付拖欠员工的工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根据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和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高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工资标准为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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