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且视用工满一年之日已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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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劳动者还在试用期内,但未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天后自动离职。 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也可以直接走人: (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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