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 流程:提出申请→进行受理→初步审查→审查→签约→拟文→审核→交费→报批→发文; 申报材料: 1、法人资格证明等相关文件(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的复印件要求4份); 2、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文件(原件要求4份);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要求4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要求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相关文件(复印件要求1份,原件核查); 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原件要求4份); 7、项目批准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附件(复印件4要求份,原件核查); 9、建设项目规划平面布置图(复印件要求4份); 10、土地勘测定界图(原件要求4份); 11、土地估价报告及地价评估结果确认文件(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2、相关规定协议(原件要求1份,复印件要求3份); 13、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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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规范是: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国有土地的方式统称为土地的招拍挂。
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不得低于按国家规定所确定的最低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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