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你自己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你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详细咨询可以联系我: 1、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你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八十七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你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2个月的本人工资;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情形与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你一个月本人工资; 3、你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你。
针对公司无故单方面辞退员工怎么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如果因为存在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情形辞退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按照自己的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属于违法辞退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补偿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公司单方面辞退员工的赔偿问题,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照上述赔偿标准的二倍进行赔偿,其具体赔偿金额以实际为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