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带租约的二手房如何与租客协议 1、公司先通知业主。 2、有租约物业在出售的过程中,原来房源的租客必须签署一份“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否则原租客的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 3、如果租客没有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确认书,房地产经纪人应该和业主一起与租住客户协调——态度必须温和,告诉业主不要刺激客户,以免租户产生逆反心理。 4、礼貌的告诉房源租户,该物业已经售出,如果租户需要继续租用,将帮助他和新的业主协调,在新业主同意的前提下,让他重新签署协议。 5、如果租户不同意协议续约或者新业主不愿意续约给租户的话,房地产中介要根据租户的具体要求,尽快帮助他需找符合他条件要求的相似物业,解决他的问题。【注意】如果租户没有提到“优先购买权”的事情,房地产经纪人不要提醒他,因为很多人不知道优先购买权受法律保护,只是告诉他,因为业主更换,所以需要租户配合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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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卖不破租赁。对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我国现行法律有明确的规定的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原租赁合同对承租人和新房主继续有效。 2、对于带租约的二手房买卖,买家还需注意房屋的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法律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引起二手房买卖纠纷的事由如下: 1、买卖双方缺乏诚信,隐瞒真实信息导致纠纷。 2、房价变化快。房屋价格上涨了,一方反悔,以种种借口不办理过户手续。 3、中介机构的不规范行为导致纠纷。 4、二手房交易手续复杂,导致交易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产生不信任,交易难以进行。 5、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合理,导致难以发现房屋共有人情况,引起共有人提起诉讼。 希望对您能有一定的帮助。二手房买卖的手续较多,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完成过户需要一段时间,而由于房屋价格上涨较快,在此期间出卖方中途违约即使需双倍返还定金,但不少卖房者仍会选择将房屋再次出售,毕竟将房屋以更高的价格转卖给他人后仍会获得更多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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