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针对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行为违法,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有: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而与之解除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而与之解除合同的; 3、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而与之解除合同的; 4、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而与之解除合同的等。
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的情况下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实际无法继续履行,则可要选择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赔偿金的要求。支付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如果赔偿金与经济补偿竞合时,应当支付赔偿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