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疗保险的程序是什么 1、国家机关及参照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和编制机构核准的《增人工资基金表》。 2、企业及不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的事业单位参保: (1)企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不享受公务员补助的事业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本单位上年《劳动情况》报表(国家统计局i102-1表); (3)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退休)名册。 3、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参保: 非正规组织就业人员由非正规就业组织管理单位,填写参保人员名册,并附非正规组织就业协议书(复印件)、本人(复印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凭社会劳动保险手册、本人身份证、本市常住户口簿,到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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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责任保险理赔流程是: 1、立案查勘。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3、核定保险责任。 4、履行赔付义务。
1、在转入地就业并参保缴费。 2、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申请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并出示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对符合转入条件的,由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4、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按规定转移基金,向转入地社保经办部门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5、待基金到帐后,转入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凭信息表接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及个人帐户,并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本人。至此,整个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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