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五年(含五年)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五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三、残疾器具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工受残待遇(五至六级)基本模式:(1)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2)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 1、《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 2、《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28条规定,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联系,停发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伤残为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30个月的本人工资。 16*3000(24 36)20%*3000=48000 3600共赔偿8.4万元。假肢费。髋离断假肢 11000(国产) 3 30 18000(进口) 大腿假肢 7000(国产) 3 20 12000(进口) 小腿假肢 6500(国产) 3 15 10000(进口) 半足 2000 3 15 肩离断假肢 7000(美容型) 4 10每2年换一次手皮 上臂假肢 3200 4每2年换手皮一次 (400元) 前臂假肢 3000 4每2年换手皮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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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离职后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的待遇,工伤人员离职时可以得到以下两种补偿: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2)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1)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2)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4)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离职的待遇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比如七级残疾是本人13个月的工资、八级伤残是本人工资11个月、九级残疾是本人9个月的工资,10级残疾是本人7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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