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在建以及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应当设置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其范围包括:(一)地下车站和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五十米内;(二)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轨道线路外边线外侧三十米内;(三)出入口、通风亭、车辆段、控制中心、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外侧十米内;(四)过江、过河桥梁上、下游各二百米内。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具体范围和保护要求应当在线路控制规划中明确。因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范围的,由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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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2019年8月5日起;限行对象: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蓝牌);限行时间范围:工作日早高峰(7:00—9:00)和晚高峰(16:30—18:30)古城区域以内道路(以护城河为界);每日7:00—19:00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其中干将东路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限行,人民路、莫邪路、东汇路和西汇路可以通行)。
2021年苏州车辆限行规定:一般情况下,在工作日早高峰7点到9点,晚高峰16点30到18点30,非苏州号牌小客车在古城区域以内道路限行。每天7点到19点,在东汇路和西汇路以南、莫邪路以西、干将东路以北、人民路以东区域,对非苏州号牌小客车进行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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