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什么时间订立,如何订立,不订立有什么后果,未有涉及。导致劳动合同订立的普及率不高,尤其在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为甚,本应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劳动合同,其作用大打折扣。但《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是目前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予以明确:劳动者不愿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没有办法强制劳动者来订立劳动合同,对此,不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由谁来承担?
针对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要求获得赔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存在赔偿的问题,而是应该给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首先,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则从用工的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需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
我国法律对用人单位未及时订立劳动合同的赔偿规定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与跟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支付劳动者每月两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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