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劳动法》第41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44条规定,在3种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点,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正常日工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针对法律规定限制加班时间的情形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员工加班时间限制规定如下:加班时间每天不超一小时,特殊原因需要延长,保障工人健康条件下,不超三小时,每月不超三十六小时。周末也包括在三十六小时内。有下列情形,加班时间不受时间限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线路、公共设施故障,必须抢修;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产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