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之前,单位并没有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聘用单位与被聘用退休人员双方签订了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了解除时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果用人单位符合该支付情形,应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予以支付。 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时候,可以申请退休,而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会依法终止。不存在因为退休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员工到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依法终止,不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因此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用人单位对此存在过错,劳动关系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员工在职期间,用人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其退休时因社保不满15年而不能享受养老待遇的; 此结果并非用人单位造成,且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规定,法律赋予了员工救济措施,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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