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城市绿地;不得买卖、转让、租赁、抵押、置换公园绿地;不得在公园绿地地下空间进行商业开发;不得在城市绿地内进行与绿地保护管理无关的建设或者其他占用绿地的活动。因市政基础设施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确需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征求所有权人的意见,并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批准。经批准占用的,建设单位应当对所有权人进行补偿。临时占用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的,应当缴纳绿地恢复费。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应当自临时占用的绿地退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绿地。临时占用其它绿地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临时占用的绿地退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恢复绿地。依照前两款规定应当恢复绿地但由于季节原因不能绿化的,应当在临时占用的绿地退出后的第一个绿化季节予以绿化。临时占用绿地不得超过一年。因特殊原因确需继续临时占用绿地的,应当提前一个月办理延长临时占用绿地的审批手续。延长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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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公共区域停车的规定有以下几点:1、目的:对于管理区域的车辆进行管理,确保车辆进出井然有序,确保道路车辆行驶通常、安全;2、适用范围:保安对辖区内所有车辆和外来车辆;3、负责人:安全护卫部。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新规规定: 第一,不用交纳物业私收费用。有些物业公司为了利益,巧立名目收取“装修管理费”、“垃圾转运费”、“公共设施维护费”等等。这些物业自行收取的项目是不允许的。如果物业强行收取,业主除了不需要交钱以外,还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第二,不用缴纳物业方违反合同规定产生的费用。物业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需完全按照签订的合同实行,若物业降低服务标准或提高收费标准,业主有权不交费且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同时,如果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与开发商承诺不符,物业要按照实际情况对业主减、免公共服务费用,而该费用则应该由开发商补偿。 第三,不用缴纳逾期交房期间的物业费。许多期房在购房合同上会明确写出交房日期,有时候,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造成逾期交房的情况。可有些楼盘的物业费却从合同规定的交房时间就开始收取,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对于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情况,物业无权向业主收取未交房期间的物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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