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老人快去世了没有房产证怎么办公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还没有房产证的房子需要办理房产证,相关手续如下: 1、申请登记。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材料,若委托他人为代理人的还应有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屋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等。 2、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应当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3、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后,还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查验: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授权委托书与申请主体是否一致2)权属来源材料或者登记原因文件与申请登记的内容是否一致3)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权籍调查成果是否完备,权属是否清楚、界址是否清晰、面积是否准确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缴费凭证是否齐全。 4、实地查看、缴纳税费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在建工程抵押、不动产灭失注销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进行实地查看(注意是可以不是必须)取房产证之前需要先交纳相关的税费,以及公共维修基金。 5、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权属清楚应在30个工作日内将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6、发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簿,填写并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房屋登记办法》 第二十七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破损的,权利人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换发。房屋登记机构换发前,应当收回原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并将有关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 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的,应当将有关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上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在补发集体土地范围内村民住房的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前,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就补发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公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