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出粗屋注意的问题 要明确的约定交房的时间和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不要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简单的约定,租赁合同终止后,卖方交付房屋。还要约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因为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以各种理由不按期腾退房屋的情况非常普遍,所以这一点我们要注意。 要明确约定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如果承租人未腾退房屋,卖方负有请求承租人腾退房屋的义务 因为就租赁合同而言,卖方是租赁合同的出租方,是租赁合同的相对人;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卖方有按期交付房屋的义务。 要明确约定买方保留一部分购房款,待房屋交接后再支付 因为卖方办理完产权过户后,可能人都很难以找到,但是对于正在出租的房屋,卖方的多项义务尚未履行。 未来购买出租中的房屋要分清房屋出卖行使的是所有权,房屋出租行使的是使用权,这两者并不冲突。另外,一定要弄清楚房屋出租和房屋买卖的关系,以及买卖不破租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等规则。
针对原爷爷上海一套居住房为正职工的公租房后因大伯顶替其职位爷爷死后其房产过到了大伯名下现在大伯把房子卖了一分钱都没分给我的父亲及另几个伯伯&nb,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叔叔赡养了爷爷,还需要赡养奶奶。因为爷爷奶奶是叔叔的父母,叔叔作为成年子女,对其父母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不能因为任何条件而予以免除。不赡养父母,导致父母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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