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单位不予执行精神损害赔偿怎么办?,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使公民受到精神上的痛苦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侵犯公民的人格权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一是物质上的损害,如受害人进行治疗的费用,一是精神上的损害,如受害人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不可以执行父母的钱。被申请强制执行人须是上判决书中的当事人,父母不是判决书中的当事人,所以不会执行其父母的财产,如果执行了,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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