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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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高温津贴标准包括: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下的(不含 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到33℃以下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补贴。 高温补贴发放标准因地区不同而有所区别。 1、北京市:每年6-8月发放高温补贴,室外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2、湖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7-9月,最低标准是150元/月或者6.9元/天。 3、湖北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6-9月,每月标准为12元/天。 4、广东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10月,标准是300元/月,每人每天13.8元。 5、陕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9月,标准为25元/天。 6、山西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为6-8月,标准为240元/月。 7、天津市:温补贴发放时间6-9月,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日工资平均工资的12%进行计算。 8、河南省:在最高气温达35℃以上露天工作的,高温补贴是每人每天10元。 9、上海市:高温补贴发放时间是6月至9月,标准为每月300元。 10、江苏省:高温补贴发放时间6-9月,标准是每月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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