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招标投标、开奖、拍卖等公证事项,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对其真实性、合法性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并在七日内作成公证书发给当事人。该公证证明从宣读之日起生效。在上述活动中,如发现当事人有弄虚作假、违反活动规则或违法行为的,应当场责令当事人予以改正;拒不改正的,公证员应当拒绝宣读公证词。
针对公证处办理招投标拍卖等公证事项时,如何审查证明合法性,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办理公证时按不同的办证规则审查下列事项:当事人身份、申请的资格及相应权利;文件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清晰,印章是否齐全;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事项是否真实、合法。申请应向公证机关说明申请的情况,提供真实的材料;受理公证申请后,告知申请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并记录内容。
证据合法性认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主体合法: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 2、形式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上是真实的,还要求形式上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3、取得方式合法:证据取得方式合法。当事人收集的证据材料能否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还要看该证据材料的取得方法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 4、程序合法:证据程序合法。证据材料最后要作为证据还必须经过一定的诉讼程序,没有经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该证据仍然不能作为认定案件的根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