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无估价拍卖,即拍卖标的不设定底价,由竞买人自相报价,由报价最高者购得拍卖标的。无底价拍卖并非不对拍卖标的预先进行估价而任意拍卖。通常多出现在动产拍卖的场合。 拍卖公证由拍卖物所在地或拍卖活动举行地的公证处管辖。当事人应在拍卖公告发出之前,至少在拍卖活动举行之前的一定期间,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和材料:(1)拍卖机构和委托方的资格证明、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其本人身份证件;(2)拍卖标的物清单、情况说明及其产权或有处置权的证明;(3)拍卖物是国有资产的,应提交资产评估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证明;(4)拟发布的拍卖公告;(5)拍卖委托书;(6)拍卖方案,包括拍卖方式、拍卖活动日程安排、拍卖程序等;(7)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和材料。 公证处办理拍卖公证,承办公证员应亲临现场,进行现场监督,对其真实性、合法笥予以审查核实。对真实、合法的,当场宣读公证词,并在7日内作成公证书发给当事人。该公证证明从宣读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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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其实是一种法律行为,是指公证机关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要求,依法对房产进行证明.经过公证的房产,当事人就能够避免很多风险,那您知道房产公证都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由我来给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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