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地转让合同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2、土地使用权人作为转让方与受让方订立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后,当事人一方以双方之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土地转让后地役权一并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条: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