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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的

2023-06-10 16: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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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0 回复

专业分析: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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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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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的工资不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病假在6个月以内的,工龄不满2年的发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2年但不到4年的发70%;工龄满4年但不到6年的发80%;工龄满6年但不到8年的发90%;工龄超过8年的,发100%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职工日常实得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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