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被告有以下情形的,可作无罪辩护: 一、被告不具有犯罪主观要件。犯罪或由故意构成,或由过错构成。以故意为犯罪构成要件的犯罪因被告不具有主观故意而不构成该故意犯罪。 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犯罪还须同时满足刑法规定的主体要件。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八条规定,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 三、被告犯罪行为证据不足。“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法定基本原则作为刑事审判的基本原则,《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的原则。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取得的证据难以保证其真实与公正性,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极有可能出现差错。《刑事诉讼法》第43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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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5、证据不足。6、刑法不予追究。如追诉时效已过,不予再追究的;自诉案件,当事人撤诉的。
可以为被告人进行无罪辩护的情形有: 1、被告人没有实施被指控犯罪行为。 2、被告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是完全无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 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 4、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5、证据不足。 6、刑法不予追究。如追诉时效已过,不予再追究的;自诉案件,当事人撤诉的。 7、办案机关程序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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