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前款所称月工资是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其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应得工资总额减出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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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计算是: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300%。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应休天数,应当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平均工资标准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
如无不能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的方式如下:1)如果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2)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来支付报酬;3)而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进行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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