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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农村集体土地可以儿媳继承吗

2023-04-06 18: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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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4-06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继承,不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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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农村土地不可以继承。农村土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个人没有所有权、不属于被继承人遗留的合法财产不能成为遗产故不能被继承,但对于农村土地上房屋可以合法继承。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不可以。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也不适用于继承;当事人去世的,在承包期内,各继承人可以代为使用和耕种,但不能改变土地的用途(建房等);儿媳如果对公公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可以参与土地使用权及其他遗产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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