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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给儿媳妇继承吗?

2022-09-21 1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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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9-21 回复

专业分析:

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不可以继承,不可以过户。集体土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和个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的用益物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为特殊民事主体,主要为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企业和公益性组织,只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允许的个别情况下,才可包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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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父母不可以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给儿媳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

赵丽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没有。有3种处理方式。例如:1、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2、有遗嘱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3、法定继承的,按2个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除非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否则儿媳妇没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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