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对象是劳动者,按照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改革要求,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对象包括:新招用的劳动者、原有的固定工以及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一般来说,所谓原固定工身份的特殊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①存在着劳动关系而没能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例如,用人单位的“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被派到合资、参股单位人员; ②企业、事业单位的中共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
针对劳动合同的实质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平等的主体,就某一项劳务或劳务成果的问题,然后通过协商一致签订劳务合同,从而各主体之间成立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务合同主体之间没有隶属关系,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用人单位,而且劳务报酬没有最低的工资要求,主体协商同意即可。
事实劳动合同的概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