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深圳医保门诊住院异地怎么报销?,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普通门诊: 1、在市内定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目录的费用划扣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2、在市内定点社康中心就医:医保目录内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项目除外: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社保检查治疗费用;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门诊大病:连续参保时间12个月以下:60%。连续参保时间12—35个月:75%。连续参保时间36个月及以上:90%。门诊输血:90%。门诊特检:80%。门诊年度超支:连续参保满一年且统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医保基金再报销超过部分的70%;参保人70周岁以上的:80%。
深圳少儿医保不可以在异地使用,但是符合一定情况的,可以凭急诊证明、住院病例复印件、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药品、检查清单等回来报销一定比例的数额。异地就诊,只有两种情况可以报销:一是参保所在地的医院(即深圳的医院)开出了转院治疗的手续,二是在外地急诊就医。消费额度是超过了当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并且属于一类大病,才可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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