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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1、在市内定向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医保目录的费用划扣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由参保人自付。 2、在市内定点社康中心就医:医保目录内费用70%由其个人账户支付,30%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以下项目除外:口腔科治疗费用;康复理疗费用;大型医疗社保检查治疗费用;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门诊大病:连续参保时间12个月以下:60%。连续参保时间12—35个月:75%。连续参保时间36个月及以上:90%。门诊输血:90%。门诊特检:80%。门诊年度超支:连续参保满一年且统一医疗保险年度内个人自付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医保基金再报销超过部分的70%;参保人70周岁以上的:80%。
1、一二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80%左右)可以直接刷卡;三档如果是在市外深圳定点医院(如广州的12家深圳社保定点医院)住院的,(比例60%-75%)先垫付再回深报销。 2、如果是市外非深圳定点医院住院的,先自费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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