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我父母的拆迁房要给女儿和儿子,房产证还没有领想直接用子女的名字,我哥已经去世,直接给孙女,怎么给?

2018-09-16 07:29:26
推荐答案

王亚东律师

2018-09-16 回复

专业分析:

一,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那应该以遗嘱为准,如果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定继承,这种情况下,你就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一)配偶  (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三)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四)兄弟姐妹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三,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1,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  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2,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不得相互排斥。各继承人同时继承,除法律另有规定或继承人有约定外,应均等的获得遗产。排列在前的继承人,不得多分遗产。

展开更多

针对我父母的拆迁房要给女儿和儿子,房产证还没有领想直接用子女的名字,我哥已经去世,直接给孙女,怎么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一、一方父母拆迁房写的子女名字,事实发生于婚前的,属于个人财产。 二、如果前款行为发生于婚后,如果父母明确是对一方的赠与,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是对子女一方的赠与则视为共同财产。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假如这套房子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比如说父母全款为女儿买房,而且是在婚前就给女儿买好的,那么这套房子是属于女儿的个人财产。一旦女儿去世,房子产权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 除非女方父母及子女均不存在,房子才有可能完全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女方死前明确立下遗嘱,遗嘱指定是谁,房子的产权则属于谁。 如果女儿这套房子还贷是由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共同支付的,那么这套房子的首付部分,属于父母对于子女的个人赠与,当女儿突然去世之后,作为父母有可能与配偶、子女共同继承个人赠与部分(也就是首付)以及共同贷款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完全由配偶享有。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