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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人老板打工死亡怎么办

2022-03-24 0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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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4 回复

专业分析:

你这种情况首先要看是否是劳动关系,决定了能否构成工亡,如果为工亡的话就走工伤认定的程序,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单位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工亡的赔偿金在62万左右,丧葬补助金在3万左右,其次医疗费按实际支出支付。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只能按提供劳务受害来要求赔偿,使用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如果能证明该受害人员常年在外务工的话可以按城镇标准来索赔。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提供劳务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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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如果私人老板是经过合法注册的用人单位(含个体工商户),打工者年满16岁男不满60岁,女不满50岁(管理、技术岗位55岁),是劳动关系,工作中发生事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享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0倍计算,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按本人工资30%(配偶和孤儿、孤寡老人增加10%)按月发给抚恤金;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不是因工死亡,按所在地区职工因病死亡待遇执行,参加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参加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如果私人老板没有经过合法注册,或者虽然经过合法注册打工者不满16岁或者男年满60岁,女年满50岁(管理、技术岗位55岁),属于雇佣合同关系。工作之外遭遇意外事故死亡,私人老板不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出于人文关怀给予补助。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由私人老板按照下列标准赔偿: 1、丧葬费为所在省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按照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雇员本身对意外事故造成有过错的,应按过错在事故中的作用减轻私人老板的赔偿责任。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遭遇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 一、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解决。 投诉的解决的优点是,一旦用人单位是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通知的,如果没有特别的原因,用人单位在劳动行政部门的压力下就可能会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这样劳动者可能用最短的时间,最低的成本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因此,这种方式在处理拖欠工资时,一般情况下可以首先选择。但是,如果劳动者的请求复杂的,如涉及经济补偿、赔偿金等,需要具体认定的,则可能劳动行政部门也无法解决,需要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 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必须要先经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通过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手段维权。 用人单位如果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并且达到一定的金额的,劳动者可以积极的向劳动行政部举报并请求协助报案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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