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厂以工厂经营效益不好,将技术部撤销,并要求她到仓管部做仓管员是否合法?工厂能这样做吗?不合法,工厂是违约。 2如果她不愿到新岗位工作而申请劳动仲裁,她能获得什么样的赔偿?胜数大吗?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是能成功的。3她如果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证据?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证据,不需要其它证据。4工厂通知她周一到新岗位上班,如果她不去,工厂能以厂里规定的旷工一天要辞职为由解聘她吗?工厂违约,不能以旷工处理。5如何理解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工厂是否能说技术部要撤销了,所以要解除合同,这成立吗?如果能解除合同,工厂还要作什么样的赔偿?工厂的技术部撤销是工厂内部问题,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果工厂解除合同应赔偿损失。
针对各位专家:您们好!我A在一家工厂工作了九年,去年工厂还与她签定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工厂还要作什么样的赔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是有工资的,需要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需要结清员工工资,员工工资按照实际获得工资计算即可。但是员工自离,单位是可以以此扣除员工部分奖励性待遇作为处罚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你入职三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可以申请仲裁索赔双倍赔偿的。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