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哪些情况下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下情况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过失性辞退: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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