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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有: 1、双倍工资风险: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从次日起至书面劳动合同签署日止最长十一个月的期间内应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 2、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满一年的当日起视为已经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时如果企业再裁员,将会付出更大的成本。 3、解聘将支付补偿金:如果超过一个月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4、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劳动执法部门可以责令其改正,造成劳动者损害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民事损害赔偿。 5、在实践中,如果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员工来说将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比如我们办理过员工受伤后要求双倍工资加工伤待遇的;员工恶意离职的;员工恶意泄露。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且劳动合同还能继续履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并应当赔偿劳动者停止工作期间的收入损失;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应按每工作满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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