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哪些,保险公司自收到交警部门出具的书面垫付通知、伤者病历/诊断证明、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之日起,及时向抢救受害人的医院出具《承诺垫付抢救费用担保函》,或将垫付款项划转至抢救医院在银行开立的专门账户,不进行现金垫付。车祸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情形有: (一)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二)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 (三)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 (四)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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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医疗机构开具病情介绍,再将病情介绍送至交警队。由交警队开具垫付通知书,将垫付通知书递交给保险公司即可,精神损害抚慰金,由保险公司交强险医疗费用限额10000元内垫付医疗费用。
一,证垫付申请书被保险人:报案号:一.出险时间,原因,经过:二,伤者情况:姓名:年龄:医院:科室:住院号:诊断:治疗方式:三,垫付申请被保险人/司机/伤员申请交强险垫付款元,用于伤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险人声明:此次赔付为交强险垫付,如后期由于保险责任,事故责任,治疗方式变更等情况导致垫付金额大于实际赔偿金额,申请人应主动退回多余赔款。如不主动退回,保险公司将通过诉讼手段退回赔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申请人承担。垫付申请人: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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